警钟长鸣 廉洁过双节

发布时间:2017-10-20

近期,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了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是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政府接待办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等问题。亭湖区委书记李东成和祁新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长张宏春和戴道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两任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接待办主任杨桂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并追缴相关费用。

二是北京市密云区委党校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等问题。该党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赵金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是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接待办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等问题。分管接待办的时任县委副书记李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经时任县委办主任的黄宗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乐山市委对犍为县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在民主生活会上针对该问题作对照检查,其他相关人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四是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等问题。该局原副局长石国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副局长韦月彩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原党组书记、局长韦其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五是广东省惠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超标准接待等问题。惠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陈锦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所办公室主任王永群,广东省戒毒管理局管理处调研员郑壮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加用餐的有关人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退缴超标费用。

以上5起问题都很典型,这些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明知纪律明确禁止,仍不收敛不收手,变换花样顶风而上,受到严肃追究,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转变作风,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地生根,在中秋国庆节假日前,所党委、纪委对全所干部职工提出廉政要求:

1)坚决制止公车私用,凡与私事沾边的均不能使用公车。

2)坚决制止借学习、会议、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

3)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公务接待,节前原则不接待委托业务承担单位的来访。

4)坚决制止节假日期间公款购买赠送一切土特产。

5)坚决制止以部门或项目组名义聚餐、宴请,大吃大喝。

6)除工会按规定发放的节日福利外,严禁违规发放其他津补贴和福利。

要求各部门、各项目组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本部门、本项目组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对无视纪律、顶风违纪的,将加大检查惩处力度,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